随笔 | 写文章的同时,也在妥协


我很少在公众号投超过四千字的文章,因为篇幅实在太长,虽然看的人不多,但也怕读者厌烦。话虽如此,我最近也在创作万字的短篇故事,若是杂志投不上,这些文章倒是有可能放在公众号上,与各位相见。

也不知从何时起,我对BG(Boy & Girl)题材的文章,创作上稍有偏激,今日更是偏激到一天只憋出来了三四百个字。我不禁思考,我真的写不出来吗?其实不然,只是我不愿意下笔罢了。

对于BG题材,在我的构思中,主角一般只设定两个人,此外,便是再没有其他重要角色参与。毕竟超短篇,也不需要太多人。可这次写的文章,不太一样,它并不是一个好结局,我本是这样想的。直到前两天,我写到两千多字,打算收尾之时,我竟发现手在颤抖,我不敢写下去了。本应该是两个人的故事,我实在不愿意添加第三个人,即便这个人在第一人称的视角之中只起到了一个令“我”感伤的作用。

所以,我今天停下了笔,开始思考,最终得出了标题的结论。

写文章的同时,也在妥协。

以近年来火热的“纯爱”题材举例,这个词由两部分组成,一为“纯”,二为“爱”。我想,套用在BG上,我或许过分关注“纯”之一字,而对“爱”之一字缺少了重视。在复杂的人类社会中,“纯爱”应该更偏向于“爱”,而“纯”只是一个修饰这种爱的形容词。

最近看到一句话,我已经找不到原作者了,大致写的是:“天在将暗不暗最浪漫,人在不远不近最自然。”最近在读《红楼梦》,虽是浅显地、粗略地通读,但多少也算是有些许触动。我想,宝玉的一句“任凭弱水三千,我只取一瓢饮”恰好就能表达“纯爱”二字了罢。

(并非是这句话如何如何,而是因为这句话是由宝玉说的,所以才如何如何。可惜我是知了结局,若是不知,那倒还没那么触动,我不敢多作解释,生怕出了错,又要遭上一顿骂。于是,纯爱的讨论就到这边吧,再多说下去就真的能轻易被人看到我想表达的东西了,多一些留白,才更能让读者联想不是?)

所以回到这个问题,写文章,也是一种妥协。在创作的时候,想要进步,便不得不考虑到社会现实这一层面。小到“纯爱”二字的偏激,大到对某些事件进行讽刺,即便是万般不愿,都成了现实,写下来了,也就便是妥协了。毕竟这个社会容不得那样的人,所以我们不可能这样,以至于最后只能抒发一下,默默忍受,只有如此,才能更好地活下去。

它是如此的,我们有些时候知道,却不能说。我们希望它能够愈发强盛,希望它的发展能够真的如传言一般蒸蒸日上,可是它不对啊,它以为我们要那样,怕我们这样,所以便不得不噤声,于是最终妥协了。

我说了什么吗?我只是看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