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清楚,但我总要写点东西的,万一哪天能利用到这些素材,写成小说刊登到杂志上,也算是不虚此行了。
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加班,或者说,加这么久的班。
前辈说,五六点的太阳已不算太毒,当初他们顶着一两点的太阳工作,是一种折磨。
我如此问了一句:“那你们当时什么时候下班?”
他回道;“四点。”
我好生羡慕。为了不让前辈觉得我无趣,我便陪笑应付了两句。
是顶着烈日工作,提早下班,还是稍微等到凉快些再出工,这是一个没有统一答案的选择题。我不敢同他们争论,便作此随笔。
我在思考,工作若是能早些做完,往后的时间都属于自己,那不甚好?哪怕艰苦一些,也无妨。
我想,引出“熬夜”这一概念,便能阐述我自己的观点。与我交往甚密的人,大多都熬夜。我并不清楚是喜欢,还是单纯睡不着,但总体上看,这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。我对此好奇,便时常在交流中问上那么一嘴。得到的答案甚为相似,大多回答都是,他们很享受夜间这段仅属于自己的、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。
想来,也的确如此,白天,要应付的事情太多。除了正常的工作外,空闲时间也会被打扰。即便摆出“生人勿近”的模样,也总会有人过来,说些无关紧要的事,最终不得不戴上事先准备好的面具,充满热情地应付一番。总之,便是累。
什么时候才能好好玩一玩游戏?什么时候才能坐下来好好欣赏一部文学作品?什么时候就连听一首曲儿,也要在赶路或是工作之时进行?或许白天,真的少有闲暇。
有人说,上班摸鱼可以算作“偷闲”。在我看来,“偷闲”二字,重点终归的“偷”,它只会让自己在工作之时获得喘息,但并不会带来真正的“闲”。偷来的闲暇,终究不是光明正大的,没有办法在这段时间里,光明正大地打开一款3A大作尽情享受,更没有办法抛下一切,去打开那本积满了灰尘的书籍。所以,便需要了夜晚的“熬夜”。
睡觉前,可以听一首曲儿,感受曲里篆入心灵的故事与情感;也可以看个短篇故事,感受一种别样的思想冲击;更能够打开尘封在游戏库里的珍宝,体会第九艺术的奇特魅力。他们不知道第二天还要回归日复一日的无趣吗,是知道的。所以,只有夜晚,他们才能够摘下面具,做回真正的自己。
工作就在这里,但自己,仍在远方。早些下班,才能享受,属于自己的闲暇。
翻译:不想加班